公司调岗,员工不接受的,可以裁员,但是裁员比较麻烦。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你可以直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等等。
二、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员时要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并且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条件有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程序条件是: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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