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是以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的,它所代表的是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长可以行使的职权是在这个基础上确定的。董事长的职权有: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
法人和董事长的区别哪个有权
董事长和公司法人的区别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但董事长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不是法人代表。至于各方的权利,按公司法规定执行。究竟谁的权利大,这不是法律问题。任何人的权利都要受法律的制约,没有绝对大的权利。公司董事长就是公司法人/虽然是两个称谓但其实就是一个人。一般小公司的职务如下: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但执行董事和经理不能兼任监事.如果有董事长,则要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最少3人。法定代表人不真正管理企业,有相应法律后果仍要承担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全文5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