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处罚款是否可以免除
时间:2023-06-12 18:31:34 1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决定一般是不能免除的,如果缴纳罚款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由作出处罚的机关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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