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过的婚前财产分给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1、公证双方当事人向当事人住所地所在的公证处申请公证;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2、缴纳相应的公证费用。第二十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由专人收取公证费。
3、公证员对公证进行调查,第二十六条:公证人员外出调查,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进行。特殊情况只能由一名公证人员进行调查的,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笔录上签名。
4、制定公证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文4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