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和本地一样吗
社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和本地不一样。一般来说,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低于本地的,在本地就医买的外地医保报销比例比本地买的医保要低,如果是基层医院的,本地可能可以报销80%左右,异地的只有4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社保异地转移怎么办理
社保异地转移办理方式如下:
1.向原先参保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2.社保部门进行审查;
3.新的社保部门接收,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医保就医的相关规定
1.参保人办理异地医保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2.参保人员到外地(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出差、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经核准的住院(含急诊留观治疗)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现多垫付后,由单位经办人凭经下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背后有报销人答名);
(6)住院病历复印件。
对于当事人进行异地医保报销的情况,应当根据我国法律上规定的相关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目前大部分省市都是试点进行医保联网,但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按照医疗额度来进行确定,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相关医疗机构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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