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舟山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受理地点在哪里
具体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翁山路55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舟山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受理条件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职工申请提取的时限、额度,须符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要求;
三、舟山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办理依据
《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文4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