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买、建设、改建自有住房、退休、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余额:,新建、改建、大修自住住房;(二)退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四)定居国外;(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员工的继承人和遗赠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如果没有继承人或遗赠,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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