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是交纳的时间是在原告收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目前民法庭收取诉讼费是实行收缴分离。个别不便由指定银行收取诉讼费的特殊地区,可由人民法庭直接代收,并向当事人开具诉讼费专用票据。
拆迁土地纠纷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1、拆迁土地纠纷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
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2、缴纳的诉讼费用可能会被退还。
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不管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属于行政纠纷,一旦法院已经受理,向法院起诉的原告,通常就需要履行预缴诉讼费用的义务。若是法院审理拆迁纠纷后,判决一方胜诉,那么诉讼费用就需要由败诉一方来支付。部分胜诉的,则诉讼费用的承担比例由法院确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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