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夫妻一方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在婚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金钱,无论实际上是一人的收入还是双方的共同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用;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很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需要分割,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收入。
离婚按揭房产如何分
离婚时按揭房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按揭购买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首付购买房屋,取得房产证,则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双方还可以协议分割房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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