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规定是: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3.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是如何规定居住权的
1.居住权享有占用他人房屋的权利,不涉及买卖、抵押等权利。
也就是说,居住权的唯一权利是住在这种不能出售、出租或抵押的财产中。
2.居住权是对他人房屋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房屋的权利。
因此,有必要为没有自己所有权的房屋设定居住权。
3.居住权可以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或业主立遗嘱来确立。
但是,它必须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生效。
不管你住多久,只要你没有在房管部门登记,居住权就不会生效。
4.设定居住权的期限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可以是5年、10年、15年或永久居住。
5.如果有居住权的房产被出售,居住权不会消失,业主可以继续居住。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别墅的居住权期限是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的。
居住权人有权按合同的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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