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关闭后,合同能否终止?
企业关闭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原因,需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工人可以要求赔偿终止合同,或者他们不能去分流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平均月薪三倍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三倍三倍于劳动者月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其次,公司解散有几个原因。公司的解散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公司解散的具体原因从大方向可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具体情况如下:
(1)自愿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项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通过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可以决议解散公司。公司因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2)强制解散。公司一旦受到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吊销等行政处罚,必然导致公司解散。2。司法解散。公司司法强制解散是一种以公权力为主导的司法干预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司法权的介入迫使公司解散,以保护公司中被压制的少数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