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时间:2023-05-09 19:03:57 40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医保报销范围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3.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4.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5.各种健康体检;

6.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二、医保报销步骤

1.医疗保险,不论是城镇职工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疗,首先需要按当地医疗保险机构批点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

2.如果需要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需要到当地社区医院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

3.如果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账的时候,医院会自动给你扣除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

4.在当地医保定点治疗但是不是住院的,或者是放疗、化疗之类的,在医院没有报销的,可以带着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医疗诊断书、用药详单、社会保障卡或医疗卡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5.如果是在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有转诊证明的,在出院之后,或者没出院必须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所有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住院证明、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用药详单、病历等到户口(医保)所在地的医保窗口进行报销。

6.如果没有转诊证明或者是直接在异地就医的(有时候情况紧急或者距离太远无法及时出具转诊证明),这种情况,需要到你居住地的社区出具居住证明,比如说是租住在这里的,还是和儿女一起住等等。报销时带着步骤5的所有材料,加上居住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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