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寿险产品在被保险人因罹患癌症身故时,通常并不提供赔偿金的支付服务。所谓终身寿险,是根据保险合约中的条款约定,当被保险人身故时,由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而且保险期限能够覆盖被保险人生存期间的整个生命周期,甚至延续到其死亡之后。这类保险产品在保障时间方面与定期寿险有着显著的区别——它所提供的是对被保险人终身的持续保障。因此,在同样的保障额度下,终身寿险产品所需支付的保费往往要远远超过定期寿险产品。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