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火山、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一、货物丢失算不算不可抗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包括:
(一)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
(二)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
(三)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因此,货物丢失的原因若是上述原因,那就属于不可抗力,否则就不属于不可抗力。
二、公司原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公司原因不属于不可抗力。
三、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民法典》虽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但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须对其违约行为负责。在法律规定有免责条件或当事人以约定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情况下,违约方也可能不承担违约责任或只承担部分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有三种:
(一)不可杭力
(二)合理损耗
(三)债权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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