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想要建造住宅并使用宅基地,需要向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的公共墙上张贴公告。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如果农村村民想要建造住宅并使用宅基地,他们需要向其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的公共墙上张贴公告。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农 村 宅 基 地 审 批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内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农民集体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依法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会议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因此,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是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农村村民想要建造住宅并使用宅基地,需要向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公共墙上张贴公告。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是:由村内农民集体或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会议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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