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房产交易的纷争中,我们有四种不同的途径去寻求解决方案:和解、协商、仲裁以及诉讼。首先,双方应当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展开私下和解洽谈。如若此举未能达成共识,便可请求第三方介入并协助调解。倘若和解与协商均告失败,我们还可依据房地产交易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将争议提交给预先设定好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若仲裁未能妥善处理,最后的选项便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