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没有赡养老人的情况下,仍然具有继承的权利,因为此时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
老人赡养权顺序
赡养义务没有先后顺序。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尽力履行赡养义务直至父母死亡。赡养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赡养人在经济上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被赡养人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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