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居住证签注材料有哪些
时间:2023-05-30 11:02:24 39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菏泽居住证过期续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延伸阅读:

关于居住证申领条件:

《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各级公安机关在受理居住证申请时,不得随意增加减少条件。

【条件说明】

1.其他城市:指公民户籍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不含同一设区市行政区域内的区与区之间)。

2.居住半年以上:指在居住地办理暂住登记并居住满半年。

3.合法稳定就业: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

4.合法稳定住所: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与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5.连续就读: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办理居住证享有的公共服务:

1.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地依法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1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就业信息查询等服务;

(2)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3)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国家规定的对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5)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6)按照规定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或者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7)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

(8)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的表彰和奖励;

(9)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2.流动人口持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在居住地享有下列便利:

(1)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3)按照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四)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3.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其适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4.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6.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流出人员的教育、培训,保护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7.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应当为居住证的使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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