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医院不赔偿该如何办
出了医疗事故医院不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决:
1.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医疗事故都有哪些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三、医疗事故赔偿前的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前的鉴定程序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的,审查请求鉴定事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三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n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n(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n(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n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n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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