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予以返还。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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