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转移财产、逃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能力,政府有关部门命令支付也不支付的情况之一,立案诉讼:(1)拒绝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金额在5千元到2万元以上的情况下(2)拒绝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金额累计在3万元到10万元以上的情况下。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未造成严重后果,刑事立案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不予立案追诉。
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有:
1、通过转移财产、逃跑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当事人基本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但因各种原因拒绝支付;
2、数额较大,对数额较大的具体定义尚未明确规定,一般根据相关司法实践,涉及数额为5000到10000均可认定为数额较大;
3、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即政府机关干涉但仍不支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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