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对方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应对方法
时间:2023-07-02 18:04:41 22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起诉离婚一方不在本地,法院会启动公文送达,若被告在指定日期内不到庭应诉,法院将做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方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

1、对方起诉离婚,我不想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有可能判决不离婚,但这不是绝对性的判断(见前述第5问答)。被告于原告如果五共同财产分割又无抚养权纠纷,可以考虑不聘请律师。如果有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在法院开庭时可能面对法官提问。双方互相诘问等程序,当事人需要专业律师指导如何回答问题提问、如何交叉提问、如何回答问题等。所以,即使不同意离婚,还是应考虑请律师指导或请律师。

2、对方起诉离婚,法院要我交答辩状,一定要写答辩状吗?

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提出自己意见的书面文书。鉴于离婚诉讼中存在动态变化、人性反复,所以本律师不建议当事人在收到起诉状后立即书写答辩状交法院,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婚姻律师后慎重行文。答辩状提交过早,容易暴露被告心态和诉求,从诉讼策略考虑也不建议过于匆促的提交答辩状。

3、怎么写离婚答辩状?

首部

(1)标题:写离婚答辩状。

(2)当事人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列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3)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人为什么案件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

具体写法如:答辩人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人于XXXX年X月X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XXX提起XXXX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答辩的论点和论据

这是离婚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提出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来加以证明。就事实部分进行论证,要着重列举出反面的证据来证明原告诉状中所述事实不能成立,并且要求反证确实、充分,不能凭空否认原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这里所说的反面证据,一种是直接与原告所提的证据相对抗的证据,另一种是足以否定原告所述事实的证据。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当然就会引起适用法律上的改变,论证理由自然可以从简,这叫事实胜于雄辩。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以致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据理反驳。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的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方面进行反驳。

(3)提出离婚答辩主张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尾部和附项

(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写:答辩人: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

写明:

A、本答辩状副本X份;

B、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4、对方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调查我银行账户(或冻结我银行账户),我该怎么办?

原告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调查被告银行账户(或冻结我银行账户),这是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行驶的权利。被告如果解除冻结,可提出解除保全全申请并提供相关担保。如果法院调取了被告银行账户明细,被告可作出资金使用说明,不必过于紧张。

5、请律师打离婚官司,我可以全包给律师,自己不出庭吗?

答:婚姻案件具有人身依附性,代理人一般不能就离婚与否代为做出重大决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婚姻案件,当事人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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