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2)事实与理由: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由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3.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
刑事案件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区别是:1.诉讼费用不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收取诉讼费,而民事诉讼要预交诉讼费,同时还要承担“谁败诉谁承担诉讼费”的风险。2.审限不同。民事诉讼审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而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3.赔偿范围不同。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人;(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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