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有的形式及各自特点:
1、直线制:
结构简单、权力集中、隶属关系明确,职责分明,决策迅速,但是没有职能部门,领导没有助手,需要领导是全能型人才,无法实现管理专业化,不利于管理水平提高;
2、职能制:
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领导层指挥各职能部门而不指挥执行部门,而各职能部门对下级执行部门进行业务管理。这种方式强调管理专业化,提高工作质量,减轻领导负担。但是该种方式没有处理好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次的关系,容易形成多头管理,造成职责不清;
3、直线职能制:
吸收了直线制与职能制的优点,同样在各管理层之间设置职能部门,但职能部门作为同层次领导的参谋,不直接指挥下级,只在业务范围内做管理工作,职能部门的指令只能领导的批准后下达。各管理层次之间按直线制的原理构成上下级关系。该结构保持了统一指挥的特点,又满足了职能的专业化分工。集中领导、职责清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但部门之间横向联系差,信息传递路线长,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容易造成矛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长见的组织结构形式有
企业常见的组织结构形式如下:
1、直线制结构。直线制结构是最简单和最基础的组织形式,也是最古老的组织结构形式。所谓的“直线”是指在这种组织结构下,职权直接从高层开始向下流动、传递、分解,经过若干个管理层次达到组织最低层。特点是企业各级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呈金字塔结构。组织中每一位主管人员对其直接下属拥有直接职权,而下属部门则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组织中的每一个人只对他的直接上级负责或报告工作。主管人员在其管辖范围内,拥有绝对的职权或完全职权。即主管人员对所管辖的部门的所有业务活动行使决策权、指挥权和监督权;
2、职能制结构。职能型组织结构也被称之为U型组织或多线性组织结构。职能制结构起源于本世纪初法约尔在其经营的煤矿公司担任总经理时所建立的组织结构形式,故又称“法约尔模型”。按职能来组织部门分工,即从企业高层到基层,均把承担相同职能的管理业务及其人员组合在一起,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务;
3、直线职能制结构。直线职能型组织结构是现代企业最常见的一种结构形式,更加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组织。这种组织结构的特点是以直线为基础,在各级行政主管之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比如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从事专业管理,作为该级行政主管的参谋,实行主管统一指挥与职能部门参谋指导相结合的结构模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