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潍坊市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核发如何办理
1、受理,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2、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报告
3、审查,审查意见
4、审核,形成审核意见
5、决定,作出许可决定意见
6、发证,打印证书
二、潍坊市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核发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2、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2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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