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可向该公安机关发行执法建议书,或直接办理解除保险手续。《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76条保证金由嫌疑人、亲戚、法定代理人、公司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家支付。严禁监禁、坐支、挪用或以其他形式侵占保证金。第83条嫌疑人在等待审查期间,如果没有违反本规定第86条的规定,或者有本规定第168条的规定之一,在解除等待审查的同时,公安机关必须将保证金返还给嫌疑人。第84条规定退还保证金的,应经严格审查后,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具《退还保证金决定书》。第85条公安机关决定退还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在解除对嫌疑人的保证审查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退还给嫌疑人,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盖章),按下指纹。第91条执行等待审查的派出所,必须命令等待审查的嫌疑犯、被告人定期报告情况,制作记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根据案情变化,应当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等待审查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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