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拒收的,法院在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于不必要到庭的被告可以缺席审判。
对确实联系不上的或者故意拒收的人,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到达后,法院不管被告是否实际收取了传票,都可以直接缺席审理判决。
收到法院传票怎么办
第一,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第二,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第三,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第四,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民事诉讼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第五,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六,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是要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议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该快递的寄送凭证,用以日后诉讼之时作为辅助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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