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除同居关系需要按照哪些具体步骤来进行
解除同居关系需要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自行协商分开;处理不好的直接走诉讼的程序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怎么写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分割财产性质与基础情况;
3.财产分割的内容与分割范围;
4.分割方式;
5.动产与不动产的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等;
7.财产分割协议订立日期等。
三、什么条件构成同居
1.同居关系的主体是未婚男女;
2.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缔结婚姻,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3.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名义和长期共同生活的形式,并为群众所公认;
4.同居关系,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既违反结婚的形式要件,也有一部分违反结婚的实质要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5.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5.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6.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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