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的房子已入住一般还会拆,双方可以协商相关的善后事宜,将住民请出后拆除房屋,部分早期的农村违建房符合现在要求、对农业发展有利,拆除后影响村集体的公共利益或造成安全隐患的,可以暂时保留,不予进行拆除。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全文3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