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驾驶出车祸死亡,保险公司是否退还保金
无证驾驶出车祸死亡,保险公司不退还保金。
根据《保险法》第34条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投保人要求退保的,根据《保险法》第38条规定,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在保险责任开始后,保险人可以收缴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二、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不应该赔偿。这些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
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
3.驾驶人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司机无证驾驶车主负什么责任
如果没有驾照的司机是在经过了司机的同意之后才发生的这一行为,那么根据相关道路安全法来说,车主将自己的车交给没有取得驾驶证,或者是驾驶者已经被交警暂扣或吊销的人驾驶的话,车主可能会面临两百元以上并且在两千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还可能被吊销自己的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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