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下列问题:1.婚前买房,注意是双方出资还是一方出资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则建议最好在房产证上体现每个出资人的名字,可以约定产权份额,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也不会产生纠纷。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建议房产登记在出资人一人名下,若“婚后加名”,应当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2.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在双方还未确定夫妻关系前,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或者签订婚前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公证书或协议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可结合以下的情形分析:
首先,一般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不论名字是谁,都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其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有证据证明赠与双方的除外。
再次,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买房全款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如加上另一人姓名的,视为赠予,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4、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5、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6、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7、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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