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登记说明分支机构是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在其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然有“公司”这个词,但它不是一个真正的公司。分公司注册资本由母公司申请,不涉及注入注册资本。分公司的营运资金由总公司提供,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审批分公司名称,只需在总行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名称,一般可以表示为:
①总公司名称+地区+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徐汇分公司)
②总行名称+第一分公司(如上海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而住宅或商业用房不允许登记
在同一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后,会计核算方法一般为税务机关认可的非独立核算,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外国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由总公司承担,且无本公司章程,董事会等形式的企业决策机构和企业执行机构。外商投资分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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