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1、赌债、吸毒、虚假债务及其他非法债务当然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2、大额借款无法查明所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务人配偶一方证明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双方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
3、债权人并不能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债务人配偶举证其双方长期分居,借款并未用于夫妻日常生活。,
4、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人的配偶知晓,且借款时夫妻双方矛盾升级,该笔借款严重超过家庭正常生活。
5、债务人与配偶长期分居,合同明确约定借款用途用于企业周转、债务人在同一时间内向多人大量借款,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特别提示:
共同经营是对于经营结果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并未要夫妻在一起劳作。经营的内容重要关键的只要从事不违法的(法无禁止即自由原则)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营收益实际用于家庭生活的。
所以一方在经营中正当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能仅凭借款的书写借款人的名字就可以认定。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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