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要符合申请建住宅的条件,合理使用的土地,并且符合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通过有关机关进行批准后就可以建房了。建房程序:提出申请;村组会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发放相关证书;放线施工;竣工验收及登记发证。如果公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并且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人民政府不予批准。
土地确权后是否能分地
一般而言,不能分地。土地确认后,在土地使用性质和物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有权,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而且如果要进行土地调整,一般只会发生在自然灾害后,而且需要经过村民大会的投票决议,所以一般来说,不能再分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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