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判定销售伪劣农药罪是否成立的过程中,可参照以下两种情况作为判断标准:
1.实施行为人事先预谋销售伪劣农药,并导致农业生产遭受亏损,且其数额达到人民币两万元及以上;2.此外,倘若销售伪劣农药,致使其他农民的生产活动遭遇重大损失,也会被认为符合销售伪劣农药罪的确立条件,需要承担相应职能部门的调查和惩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三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全文3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