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不肯离婚可以拖多久
一方不肯离婚一般不可以拖。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二、一方不肯离婚起诉离婚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房产证等。
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一方不肯离婚开庭必须本人到场吗
起诉离婚开庭必须本人到场。因为离婚诉讼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所以一般都会要求当事人亲自出庭参加庭审。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则无民事能力人的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n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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