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同意之后的转让继续有效,不能反悔而撤销。
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因此,原债权人无权撤销转让权利的通知。
一、房屋买卖合同权利如何继续转让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的,可以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而受到影响。
二、个体户怎么办理死亡债权转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体户经营者死亡的,债权债务转让由个体户的继承人与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转让债务的,要经债权人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三、合同有权利和义务要转让吗?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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