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的医疗纠纷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常见情形有:
1.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2.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
3.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正常后果,而发生的纠纷。
4.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等。
二、发生的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发生的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
1.医疗纠纷应该采取自愿协商;
2.人民调解;
3.行政调解;
4.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发生医疗纠纷解决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解决医疗纠纷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医疗纠纷不同于医疗事故,不以鉴定为前提;
2.医患双方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中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双方当事人依照其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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