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用作以下用途并达到以下数额的,符合立案标准:1、行为人挪用公款达到五千元,并且用于个人非法活动;2、行为人挪用公款三万元以上,并且用于个人的营利活动;3、行为人挪用公款三万元以上给个人使用,同时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公款。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的,那么多次挪用的数额要累计计算,累积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也认定为触犯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尘埃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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