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是否必须到庭应以能否查明事实为基础。如果法院最后一次开庭时,传唤原告出庭是为了查明事实,那么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以裁定按撤诉处理;如果在前两次的庭审中已经查明了事实,那么在特别授权代理人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不应裁定按撤诉处理。
一、民事诉讼不出庭怎么办
如果是必须出庭才能查明案情的人、离婚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的案件中的原被告,不出庭的,法院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不属于必须到庭的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如果是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可以按撤诉处理。
二、二次起诉对方不出庭还有用吗
案件如果涉及到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对方不出庭的,法院无法判决离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起诉后被告人找不到怎么办
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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