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收的彩礼,在以下情况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以离婚为前提,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同居关系中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吗?
同居关系是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彩礼的,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国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第一种情况是没有结婚,后面两种情况是以离婚为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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