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好意同乘是否需要负责
好意同乘行为不仅可以有效节约资源,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一定程度上也能缓解交通拥堵,还能鼓励友善的人际交往。对于好意同乘这种好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是值得社会倡导的,也是大家日常经常在做的。那么如果发生事故该怎么追责呢?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做出了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因此好意同乘是需要对乘客负责的。
二、好意同乘造成乘客损失需要全权负责吗
我国法律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因此好意同乘是需要对乘客负责的。所以如果是乘客造成的损害,则无需机动车主赔偿,如果是机动车主造成的损害,则可以减轻赔偿,但是如果是机动车主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则需要全权负责。
三、如何看待好意同乘现象呢
好意同乘作为一种好意施惠、助人为乐的行为,值得社会倡导。虽然《民法典》明确部分情况下应减轻供乘人的赔偿责任,但对于供乘人而言,始终要将遵守交通规则放在首位,对于搭乘人来说,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搭乘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尽可能做到谨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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