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将交房期限明确标注于甲方承诺履行相应事项的条款下方。在购房过程中,确保合同包含明确的交房日期至关重要。合同乃由房产交易机构制定并推广使用之标准化文件,如若合同未列示交房期限,则该合同已失去其合法性及有效性,无法得以签署。在此方面,交房日期通常不可予以延期变更,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专门协议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