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超载,一般指的是机动车运输的货物超过货车的荷载总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没有达到1000KG的,将给予警告;如果载物超过核定质量1000千克的,则每超1000千克会罚款500元,最高罚款不可超过30000元。
此外,货车的车厢不可以载人,且在城市道路上,货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乘载临时工作人员1人最多不可超过5人;当货车所载物品的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客;针对摩托车,其后座不可以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的摩托车不可以载人或者载客。
货车超载怎么处罚
货车超载应按下列标准处罚:
1、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次扣3分;
2、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次扣6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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