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应当申报境外存款,但不申报,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即国家廉政制度和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犯罪对象为境外存款;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而隐瞒,且数额较大;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组成;
4、本罪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即明知依法应当申报而故意隐瞒不予申报,其目的显然是为了逃避国家对其境外收入的监督。隐瞒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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