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过程中,若房贷仅以单方面名义申请并履行,其处理途径则往往受到协议双方的商议以及实际环境因素影响。
首要之举便是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让承担房贷责任的那位继续负责偿还贷款并享有房产所有权的话,便可遵循法律规定办理房产过户及债务转移等相关手续。
另外,倘若双方对于房产均无意保留,也可以考虑将房产进行出售,所得资金用以清偿贷款,然后再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来划分剩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