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
时间:2023-03-28 20:31:20 4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人有:

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以上应当包括本数。

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是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等事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熟悉。当出现影响公司前途、股东重大权益、公司重大利益等问题,需要由股东会会议作出决定时,应当赋予董事召开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负有公司监督职责,对于董事、经理等具体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等行为进行监督,如果发现情况需要通过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相应决定的,应当赋予其提议权。

上述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人员要求、比例限制,表明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并不是可以随时、随便就能够召开的会议。只有当公司需要作出重要决策,或者出现重大问题时,才能由法定人员提议召开。

一、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可能是不成立、可撤销、无效或者有效。

1.在下列情形下公司股东决议不成立:

(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4)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导致决议不成立的情形除外),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4.公司股东会符合法定规定的程序,且通过了表决的决议具备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依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而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需由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什么条件

股东大会的召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

全文9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东会 最新知识
针对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