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阶段,我国公安机关正全力以赴地开展打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任何试图通过网络途径进行所谓的“维权”活动,都是在变相地承认自己参与了非法赌博活动,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大自身法律风险。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和谐美好的网络环境,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将继续大力执行相关执法措施,对网络赌博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网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一旦发现任何可疑线索,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而非抱着侥幸心理,沉迷于赌博之中,最终导致财产损失惨重,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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