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方式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按月或者定期给付,有条件的,还可以一次性给付。
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或者双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承担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如何办
首先,可以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其次,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此外,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二、父母离婚如何支付抚养费?
父母离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民法典婚姻篇对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婚姻篇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就抚养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期限等事项,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中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的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确定。就抚养费的支付周期而言,当事人可以定期支付,经济条件允许的,也可以一次性予以支付。如果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则可以用其财物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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