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已处理、年检正常、交强险在有效期内且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相关信息已纳入区交警大队监管服务平台等情况下,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持相关手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申请及运输货物合同等)到区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地址:龙泉路18号,电话:69122020)登记备案后,办理辖区道路《通行证,并随车携带。
12月12日,石家庄鹿泉区交警大队发布通告禁止、限制以下车型在规定时间驶入主城区道路。
禁止、限制的车型、时间和路段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
全天禁止以上车型在主城区范围以内道路通行。
二、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专项作业车)
每日7:00至9:00、17:00至19:00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环卫清扫、园林施工、道路设施维护车辆以及外埠号牌等货车)通行主城区范围以内所有道路;消防、抢险、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等载货汽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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